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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元市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3)参加人员:市级对县区管理人员、示范村的乡镇项目管理人员和互助社理事会成员开展项目管理培训。每个示范村5名,包括理事长、执行小组长、监督小组长、会计、出纳;县区对项目村所在的乡镇工作站人员、财务人员、互助社理事长、执行小组长、出纳、会计、监督小组长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
  ①互助资金的管理;
  ②资金的发放与回收;
  ③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④项目监测。
  2、放款前准备工作
  (1)目的:为首批借款发放提供保障。
  (2)参加人员:县区扶贫办、乡镇项目工作站人员、村理事会成员和社员。
  (3)责任人:县区扶贫办、乡镇及村理事会人。
  (4)工作步骤:
  ①县区扶贫办与县区组织部衔接,了解计算机远程培训系统配备情况,对无计算机的村由县区统一配置计算机,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
  ②县区扶贫办协助村互助社印制相关表册;
  ③互助社完成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录入;
  ④互助社确定首次放款时间,并报县区扶贫办;
  ⑤互助小组审核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互助社执行小组按照章程审批借款申请,并公示。
  ⑥互助社开展农户需求调查、协调业务部门在放款日提供服务;
  ⑦启动首批放款,提供需求服务。
  3、项目管理
  (1)互助社互助资金正式运作,包括放款前审批、放款、收款及项目管理等;
  (2)县、乡组织检查每个互助社是否照章办事;
  (3)互助社运转正常,首批资金拨付3个月后可以拨付其余4O%资金;
  (4)省、市进行随机抽查。
  4、开展管理软件培训
  (1)项目正常运行后,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县区,省组织专家对互助社理事会相关成员进行项目的管理软件培训;
  (2)各县区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培训计划或方案,由省统筹安排具体培训。
  5、各县区需要报送的资料:
  (1)每月10日前报送各类管理报表;
  (2)分析报表中的异常现象,提出工作措施;
  (3)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附件:
  广元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兴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国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丕忠 市财政局局长
  孙潮泉 市扶贫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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