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召开第二次全体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本村项目方案(正式稿)。
4、组建互助社
(1)目的:建立村级社区互助社作为社区资金的操作机构,并在当地民政局注册成为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通过组建互助小组,初步形成农业技术相互传递、市场信息相互交流、生产生活相互帮助、邻里矛盾相互化解、经济责任相互担保的互助共同体。
(2)方法:①村民按项目正式方案自愿申请入社,缴纳互助金;②筹备组在县区扶贫办、乡镇项目工作站协助下按照民政注册的要求,以正式方案主要内容为依据,编写本村《贫困社区互助社章程(草案)》;③按照入社社员讨论形成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理事会;④由乡镇、村筹备组按注册要求登记注册;⑤组建互助小组;
(3)参加人员:乡镇项目工作站人员、村筹备组和村民。
(4)工作步骤:
①筹备小组发动和接受村民入社申请、接收村民缴纳的互助金并登记造册、村民入社公示;
②根据正式方案,制定互助社章程(草案);
③筹备小组在全村常年在家并有发展生产能力的农户入社和贫困户入社均不低于80%的情况下,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通过选举办法和《贫困社区互助社章程》,并在村内公示;
④通过海选逐一选举产生理事长、执行小组长和监督小组长等互助社管理人员,并在村内公示;
⑤筹备组向扶贫办提出成立贫困社区互助社申请,报县区扶贫办审批;
⑥筹备小组把工作移交给选举产生的互助社理事会,理事会按照民政注册的要求,在民政局登记注册贫困社区互助社;
⑦互助社理事会制定各项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
⑧社员自由组建互助小组,采取措施确保贫困户加入小组,签订联保协议;
⑧贫困社区互助社在当地信用社开设专户;
⑨印制放款、收款和相关管理凭证及表册;
⑩市、县财政局配套资金划入财政专用户;互助社经市、县检查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将资金的60%划入互助社账户。
5、各县区需要报送的资料:
(1)5月20日前报送示范村的基本概况、互助社章程、理事会成员分工与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等;
(2)5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第三阶段: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培训:
(1)目的:互助社理事长、执行小组长、出纳、会计、监督小组长熟悉资金发放和回收程序、掌握项目监测程序及办法,财务人员掌握项目核算办法知识。
(2)方法:分市、县区二级培训,讲课与示范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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