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铁岭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铁岭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辽价函[2007]68号)


铁岭市物价局、财政局:
  《关于铁岭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铁市价字[2007]38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通知》(辽财非[2007]10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铁岭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20元/卡(含就诊手册)。
  二、执收单位、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及收支规定按辽财非[2007]10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分别到市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做到亮证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