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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江口县“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江口县“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77号)


江口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5月14日15时左右,江口县怒溪乡龙眉村地楼坳路段(乡村公路)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为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署决定成立江口县“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
  组 长:曾 林(地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杨少杰(地区安监局总工程师)
  罗贤善(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陈继忠(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张 涛(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侯爱国(地区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进(省总工会铜仁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田永刚(江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调查组分工
  (一)事故原因调查组
  组 长:张玉明(地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方世武(地区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
  康跃春(地区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
  任新江(江口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二)刑事责任调查组
  组 长:张 涛(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聂向阳(江口县公安局副局长)
  涂 影(江口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三)行政责任调查组
  组 长:罗贤善(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郭晋康(地区检察分院反渎局局长)
  陈国登(地区监察局执法室副主任)
  杨 阳(地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刘亚林(江口县安监局局长)
  姚福江(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振林(江口县监察局副局长)
  (四)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 长:田永刚(江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华军(江口县怒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三、调查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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