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江口县“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77号)
江口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5月14日15时左右,江口县怒溪乡龙眉村地楼坳路段(乡村公路)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为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署决定成立江口县“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
组 长:曾 林(地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杨少杰(地区安监局总工程师)
罗贤善(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陈继忠(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张 涛(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侯爱国(地区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进(省总工会铜仁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田永刚(江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调查组分工
(一)事故原因调查组
组 长:张玉明(地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方世武(地区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
康跃春(地区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
任新江(江口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二)刑事责任调查组
组 长:张 涛(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聂向阳(江口县公安局副局长)
涂 影(江口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三)行政责任调查组
组 长:罗贤善(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郭晋康(地区检察分院反渎局局长)
陈国登(地区监察局执法室副主任)
杨 阳(地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刘亚林(江口县安监局局长)
姚福江(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振林(江口县监察局副局长)
(四)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 长:田永刚(江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华军(江口县怒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三、调查组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