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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顺科技培训中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顺科技培训中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8〕5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第37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安顺科技培训中心处置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安顺科技培训中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宜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 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童景岩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
吴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娅丽 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立夫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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