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作联动,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打击传销综合治理的合力,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110”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快速及时地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加大侦查力度,抓捕传销头目,取缔传销网络,公开处理传销案件的骨干分子,严厉打击带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以及暴力抗法分子。
(三)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各级政府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社区(村)的作用,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群防体系。
总体要求:年内在全市普遍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时间步骤:此项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4月1日--2008年4月25日)
各县区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的选点确定工作。西秀区、开发区各2个单位;其于县区各1个单位。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8年4月26日--2008年5月31日)
各地要协调各方力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将创建的各项工作按职责、按标准、按要求全面落实,使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阶段;(2008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
各地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完成后,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传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2008年7月1日--2008年12月)
通过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推广“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我市无传销活动的最终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级政府和和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市蔓延发展。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打击传销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大力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级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具体分工密切配合,要建立上下指挥畅通、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