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成果,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并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检察院:负责做好对工商、公安移送的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起诉工作。
法 院:负责做好对检察院起诉的传销案的审判。
财政局:负责将打击传销工作的必要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教育局:负责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民政局:负责接待、疏散、遣送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
商务局:严格依照《
直销管理条例》和《
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和外商投资雇佣推销人员企业的监督管理,要密切注意各直销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动向,及早予以规范。
银监局:负责对工商、公安查处传销案件冻结银行帐号、封存往来款项提供帮助。
电信公司: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并通过互联网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利用短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安顺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制度”,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为召集人,定期(原则上三个月一次)向各成员单位通报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分析研究打击传销的对策措施,组织部署行动方案。列席会议人员为打传领导小成员及各单位指定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员。
四、工作重点
(一)以西秀区、开发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的监管,强化行政监管,加大对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监控,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力争把传销活动和非法直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