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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OO八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梦龙(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郭江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
  孟宪强(市综治办副主任)
  冉太友(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王林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 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龙文涛(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郑玉和(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锦鸣(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猛(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家红(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凤林(市银监局副局长)
  杨 鹏(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何 飞(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方 斌(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童 琨(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童琨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及时掌握非法传销活动的线索和动向,我市设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110、12315。

  (二)职责分工
  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银监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作为协作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防范和打击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打击成果,净化社会环境。

  综治办:负责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对各县区和各职责部门进行统一考核。

  工商局:负责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查处传销及为传销活动提供条件的行为。

  公安局:负责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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