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草原生态系统建设。重点开展草原生态恢复重建优化示范模式与关键整合技术体系的研发与推广,建立划区轮牧与封育、休牧制度,合理规划人工草地及布局,筛选适于不同生态区的优质牧草品种,建立人工草地集约化经营的示范模式,草原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3.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开展湿地保护及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示范工作,加强湿地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建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技术体系,恢复与发挥湿地生态功能。
  4.矿山生态系统建设。以鸡西、七台河、双鸭山和鹤岗四大煤城为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矿点进行示范区建设,建立各类矿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和治理技术体系,研发出2项至3项矿区综合治理实用新技术,提高治理效率,加快治理进程。
  5.水土保持建设。采取工程、耕作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小流域和坡耕地进行综合治理,建立营造生态公益林和生态经济林技术体系。乔、灌、草相结合,林地网格化,建立科学的耕地培肥制、土壤耕作制和作物轮作制。推广水土流失治理优化模式与配套技术,逐步改善丘陵漫岗地区的生态环境,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6.生物多样性保育。加强生物物种资源、生物安全和病源微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及生态影响调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监测管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建立生物多样性管理信息系统及风险评估体系,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七)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形成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并随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需要的发展逐步完善。
  1.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建设。尽快设立能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威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和设备,加快研究开发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测技术,充实完善检测标准与技术手段,做好理论和技术上的准备与保障。尽快组建农业生物技术安全管理监测中心及若干区域性管理监测分中心,形成覆盖全省的农业生物技术管理监督与监测网络体系,对转基因生物及产品的生产、贮运、加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监测与管理。
  2.加强生物基因工程安全性研究。设立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专项,系统支持转基因作物外源基因漂移、对生态环境长期影响等问题的研究,整理搜集主要受体生物的安全性资料,为安全评价审批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外源基因漂移的检测,转基因大豆基因漂移机制研究和玉米花粉传播、杂交的检测;转Bt(苏云金杆菌)基因玉米对非靶标鳞翅目昆虫的影响;转基因作物试验田中杂草、昆虫、土壤微生物群落动态变化监测;环境恢复重组微生物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等。
  3.对农业生物基因工程进行安全性评价研究。开展环境和食品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环境安全性评价主要针对是否具有任何植物病原体的特性、是否会比非转基因植物更容易变成杂草、是否可能使性亲和的植物成为杂草、是否会对加工的农产品造成损害、是否会对其他农业有益生物产生危害。重点研究转基因作物对环境的影响等关键问题。食品安全性评价主要针对新基因产品特性的研究、分析营养物质和已知毒素含量的变化、潜在致敏性的研究、转基因食品与动物或人类肠道中的微生物群进行基因交换的可能及其影响、活体和离体的毒理和营养评价。
  4.转基因产品检验方法研究。主要针对DNA(脱氧核糖核酸)快速提取、单基因定性PCR(聚合酶链式反应)、多基因定性
PCR、实时定量PCR、竞争性定量PCR和基因芯片等进行研究并不断标准化。
  (八)生物产业服务体系。
  1.加快研发服务产业发展。支持研究机构、科技型企业运用自身专有技术参与国际、国内研发服务。支持从事研发服务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品牌的生物研发服务企业,为生物产业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实验室研发和生产服务。加快生物工程信息化步伐,加强生物产业各行业内科研机构、研发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与交流合作。
  2.加强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坚持走开放创新道路,积极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增强产业基地对全省生物资源的整合力度。强化产业关联度,力争在基地内形成国内领先的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临床试验、生产、流通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提供生物产业职业技能专业培训、临床研究、研发外包、信息技术等专业配套服务。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吸引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基地。借助优势品牌,提升存量资源市场竞争能力。扶持优势潜力项目,推进高技术含量的科技成果转化。
  3.加强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以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替代传统政策优势,加快“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专业咨询机构等发展,构建适应生物产业发展、符合国际惯例、开放式的专业中介服务体系。依托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重点建设公共中试基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健全高效管理和开放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机制。整合公共技术资源基础,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外包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研发成本,优化生产效率,提升生物产业开发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讨在政府授信基础上的生物产业融资平台建设。
  4.培育具有创新意识的生物中小企业。制定措施,确立技术、专利等评价体制,探索技术引进、交易资金的补助措施,加大对企业研究活动的支持力度。通过孵化中心、技术转让中心对基础、应用研究成果进行搜集分析,加强产业化和工艺流程的研究。积极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研发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合力。建立生物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机制,实现生物产业体制改革、产业发展、技术研究开发、生物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形成推进生物产业发展合力。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省发改委牵头的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全省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专项规划,定期发布和修订全省鼓励发展的重点产品目录,作为各级政府招商引资、产业布局、配套投资、政策倾斜的依据,真正把生物产业作为全省战略性产业予以重点扶持。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