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居民用户第二以上终端机顶盒销售价格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8]24号)
沈阳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有线数字电视第二台以上终端机顶盒定价的申请》收悉。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沈阳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辽价函[2007]126号)有关规定,经过对机顶盒采购价格及相关费用的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居民用户第二以上终端机顶盒(含学习型遥控器、智能卡)每套销售价格605元。
二、有线数字电视智能卡因用户原因丢失、损坏等需要补卡的,补卡价格每张100元。
三、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及相关设备采购价格如发生变动,应重新申报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