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中英对照的《价格服务手册》。主要就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通过印制卡通画、制作flash动画等形式,宣传国家和本市有关价格法规。
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消费者公布价格信息及消费提醒;向经营者发出价格警示,及时制止苗头性问题。
5.开展调查研究。
(1)目的:通过调查、交流和研讨,进一步完善我市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执法能力。
(2)内容:开展价格监管难点、主要矛盾和管理盲区调查;召开制止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政策法规研讨会;组织奥运承办城市价格监管研讨会;召开相关执法部门座谈会,研究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3)时间:2008年4月至6月。
三、奥运举办期间价格监管预案(8月-9月)
工作重点:快速反应,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一)市场价格巡查。
1.分工:市物价检查所组成6-8个巡查联络小组,负责奥运村周边、首都国际机场、北京站、西客站的价格检查巡查工作。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检查巡查。
2.职责:市、区各巡查小组每日在重点区域巡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或收到价格举报案件时及时到达现场,快速解决有关价格纠纷和投诉;向市物价检查所报告每日巡查情况,遇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二)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人员构成:市物价检查所与部分区县检查人员组成4-6个应急检查组。
2.应急事项。
(1)某一领域价格举报短期内突然上升或某一商品价格连续、骤然大幅度上涨;
(2)自然灾害等导致市场价格上涨;
(3)市场价格非成本推动出现异常波动;
(4)市政府非紧急救助中心(12345)、奥组委等上级单位转来的价格投诉;
(5)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举报中心(12358)受理的外籍游客投诉;
(6)影响较大的群众投诉或群访事件。
3.办理时限。
(1)举报中心受理属应急类举报事项,可先通知应急检查组,再送主管领导审批;
(2)应急检查组须在15分钟内出动;
(3)一般案件原则上在24小时内办理完毕;
(4)重大案件应在48小时内调查清楚,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前提,先解决举报人的合法诉求,再立案处理其他价格违法问题。
(三)信息报送与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