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原则。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事实清楚,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都要依法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又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
(四)坚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原则。在接访过程中,要广泛宣传《
信访条例》和有关的法规政策。要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政策的过程,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理性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要严格区分全部有理、部分有理和无理的情况,严格区分合理要求和无理闹访、违法上访的界限。对违反有关规定,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信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接访、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
信访条例》和中发〔2007〕5号、桂发〔2007〕27号文件结合起来,与确保年内各项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参加接访、下访活动;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一岗双责”,积极参与并组织好分管工作方面的接访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待和处理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确定的解决8大信访突出问题的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接访、下访,为群众解疑释惑,抓紧落实有关政策,使8大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对重信重访特别是涉及到赴邕进京同时又属非正常上访的重信重访,重点进行约访接待,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我区稳定甚至有可能影响全国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注重实效,做到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力求给信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确保“人要回去,事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