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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6.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大力发展低能耗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7.大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增4个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重点抓好粉煤灰、煤矸石和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以淮河流域企业污染治理为突破口,认真做好我市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在化工、建材、轻工(造纸、食品)、电力、纺织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必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将其污染物削减作为清洁生产审核的首要目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

  9.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与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大力推进“禁实限粘”,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巩固阜阳城区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成果。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确保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48%,水泥散装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经委)

  三、强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0.抓住国家和省加大节能减排投入的机遇。积极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工业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水以及外国政府援助项目,着力形成“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运作体系。(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

  11.做好国家项目后期实施的监管工作。督促项目承担企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节能奖励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并达到节能改造效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

  12.推进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围绕节煤、节水、节电和余热、瓦斯综合开采利用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大规模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继续开展电机改造和余热余压利用节能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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