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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武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俞建华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炳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柳元 南宁海关副关长、缉私局局长

  成 员:尹 彤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

      刘政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富芳 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长

      林金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李早春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江建伟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黄 赤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黄列格 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

      陈普生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耀明 南宁铁路局副局长

      杨 辉 自治区国税局总经济师

      谈天江 自治区烟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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