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越陆界勘界宣传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70号)
防城港、百色、崇左市人民政府,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大新、宁明、龙州县,凭祥市人民政府:
2002年11月,中越陆地边界广西段实地勘界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越联合勘界委员会中方代表团的正确领导下,在广西军区、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和边境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经过全体勘界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2008年4月30日,累计确定碑位1086个,勘定边界线558公里,竖立界碑977块,勘定界河岛屿、沙洲近百个,共完成勘界总任务的88%。目前,广西段尚未勘定的基本碑位106个、边界线98公里。这些未勘定的地段大部分属重点、难点和敏感地段。2008年1月,外交部下发《关于调整中越陆界勘界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的通知》,明确勘界剩余问题由中越陆界联勘委解决,由双方联合勘界组到实地落实结果。
今年3月以来,我区个别地方出现了边民干扰勘界工作的情况,对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中越勘界工作的正常进行。
2005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访越时,发表的《中越联合声明》指出:“确保如期实现最迟于2008年完成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并签署新的边界管理制度文件”。此后,两国领导人互访时都重申了这一共识。为贯彻落实两国领导人的共识,确保如期完成广西段勘界任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边民知法守法
《中越陆地边界条约》(以下简称《条约》)系中越两国间的协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是我国一部涉外法律文件。中越双方的联合勘界任务是实地落实《条约》规定的边界线并通过竖立界碑明确标示。各边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人人自觉遵守《条约》,支持勘界工作。
二、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各级讲政治、顾大局
2008年全面完成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是中越两国的共识,并已通过《中越联合声明》和《中越联合公报》向世界宣布,边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履行承诺的高度出发,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保障辖区内中越勘界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