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完成依法行政的各项目标任务,规范年终评议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达市府办〔2007〕53号)同时废止。
实施中的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市政府法制局联系。
联系人:杨 忠 任 勇 联系电话:2526299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安排》,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目的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
二、评议考核的组织工作
评议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法制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议考核遵循的原则
评议考核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评议考核的范围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所属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含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五、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对县(市、区)政府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并执行统一的评议考核标准。
(二)对部门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阶段性任务、行政执法预期目标、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等。
部门除执行统一的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外,还应执行专用的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专用的内容和标准由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内容应当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总体取向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和岗位职责的具体情况、特点确定的行政执法阶段性任务和预期目标,并于2008年7月1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后印发实施。
六、评议考核的方式
评议考核实行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日常考评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内部评议考核与外部评议考核相结合,原则上采取百分制形式。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阅有关依法行政资料或者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检查、调阅抽查或者备案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
(三)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四)组织明察暗访、专题调查,新闻报道跟踪调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
(五)组织召开座谈会或者面向社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在行政机关网站设立征求意见专栏、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问卷调查;
(六)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状况进行人民满意度调查;
(七)征求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八)评议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评议考核机关应当建立被评议考核单位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档案,将平时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在案,年终按照评议考核档案记载的内容对被评议考核单位作出评价。
七、评议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评议考核机关应当将评议考核情况及时反馈被评议考核单位。
(二)被评议考核单位应当在收到评议考核结果后2日内提出意见。
(三)评议考核机关针对评议考核单位的意见进行复核,最终确认评议考核结果并向被评议考核单位通报结果。
(四)向市政府报告评议考核结果。
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结果之中。
八、奖惩办法
(一)对经评议考核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在评议考核中发现的下列问题,评议考核机关应当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属于情节严重或者被评议考核单位及个人不接受限期整改意见或者逾期不整改的,由评议考核机关督促整改,并视情况提出通报批评或者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依法予以处理:
1.未按规定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或进行相关制度建设的;
2.隐瞒违法行为,袒护、包庇违法人员情节较轻的;
3.对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而不追究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经社会各界评价,执法形象较差的。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县(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
2.市政府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工作评议考核统一内容和标准
附1:县(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
项目 | 评议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议考核标准 | 加分因素和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组织工作(26分) | 1.制定推进依法行政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 | 4 | 没有总体方案的扣4分;没有年度工作安排的扣2分;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 | | |
2.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 4 | 未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扣4分。 | | | |
3.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 4 | 没有向市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4分;未报送政府法制统计报表的扣2分;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扣1分。 | 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加2分。 | | |
4.梳理执法依据、确认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职权。 | 4 |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4分。 | | | |
5.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情况。 | 6 | 未按要求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的扣6分;未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扣3分。 | | | |
6.法制工作机构健全。 | 4 | 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法制工作专职人员未落实的扣4分。 |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专(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加1分。 | | |
(二)制度建设(30分) |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 4 | 未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扣4分。 |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加2分。 | | |
2.建立决策公开制度。 | 4 | 未建立决策公开制度的扣4分。 | 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加2分。 | | |
3.建立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 4 | 未建立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的扣4分。 | 推进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1分。 | | |
4.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 | 4 | 未建立扣4分;未落实扣3分。 | | | |
5.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制度。 | 4 | 未建立制度的扣4分;未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的扣3分。 | | | |
6.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 2 | 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扣2分。 | | | |
7.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 4 | 未建立制度的扣4分;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责任未追究的,每件扣1分。 | | | |
8.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制度。 | 4 | 未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扣4分。 | | | |
(三)行政执法(14分) |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率达100%。 | 4 | 内容不合法的,每件扣4分。 | | | |
2.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率达100%。 | 2 | 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每件扣2分,报送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 | | | |
3.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合法有效证件执法率达100%。 | 3 | 没有取得执法资格、使用过期或无效《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每人(次)扣1分。 | | | |
4.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无越权执法或行政不作为行为发生。 | 3 | 有越权执法或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每件扣3分。 | | | |
5.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无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职责、确认违法案件。 | 2 | 有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职责、确认违法案件的,每件扣2分。 | 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加1分 | | |
(四)行政执法监督(14分) |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 4 | 未开展的扣4分。 |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1分 | | |
2.备案审查属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2 | 未开展备案工作的扣2分;备而不审的扣2分。 | | | |
3.及时纠正下级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 | 4 | 未纠正的,每件扣4分;纠正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 | | | |
4.积极配合人大、上级机关进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检查。 | 4 | 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每次扣4分。 | | | |
(五)社会评价(16分) | 1.本级人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 | 4 | 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80%以上(含80%)的不扣分;满意度60%(含60%)以上,不到80%的扣2分;满意度60%以下(不含60%)的扣4分。 | 获得市委、市政府及更高级别对依法行政工作表彰的加3-5分。 | | |
2.本级政协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 | 4 | | |
3.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 | 4 | | |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 | 4 | | |
总计 | | 100 | | 15 | | |
注:每小项扣分总和以项目分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