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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制定政策,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1财政、房产、建设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积极研究制定针对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市政府将对具体的改造模式,确定相应的奖励、补贴和补助政策,落实节能改造费用,完成对既有建筑的一次性节能改造。
  2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培育和完善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机制,调动供热企业、能源管理服务机构、热用户和其他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加大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资金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节能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供热节能改造和计量改造配套政策。
  3市、县两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节能新机制的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项工作,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保障体系。同时,结合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五)加强培训、宣传和引导。市建设、房产、财政等部门要对相关管理部门、供热企业、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等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在新建建筑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和既有项目改造后,对用热单位及居民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满意程度和建议等。要通过各种媒体对新建建筑节能和改造成功实例的运作模式、居民反响、节能效益及经验等进行宣传,同时市政府每年定期公布新建建筑节能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为节能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评价。市协调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工作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量、完成进度和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及财政投入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公布。

辽阳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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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搞好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建筑节能运行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建发〔2008〕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既有建筑的用能管理,积极稳妥构建节能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的推进模式,建立促进建筑节能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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