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确定我市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模式。房产部门要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资金配套情况,考虑供热企业、用热单位、居民及节能服务公司等多方利益,在充分征求居民、用热单位、供热企业等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优化选择出适合我市实际的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模式。明确供热企业、用热单位、居民、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改造中的责、权、利,尽可能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并让投资者获取合理的收益。
  (三) 编制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1建设部门要根据省下达的节能改造任务指标和我市节能减排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市既有建筑调查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及承受能力,编制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房产部门要根据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结合旧城改造规划和房屋修缮维护,按照“实行分类指导、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分析改造的可行性和节能潜力,确定年度改造面积、具体项目对象,投资回收期和资金筹措渠道。率先优选节能效果显著、可操作性强、投资效益比高、具有资金保障的项目,制定节能改造实施计划,并报上级建设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要通过工程招投标的方式,坚持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承担建筑节能及改造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优化选择,由供热企业或者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实施,并将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事后评估等纳入节能改造监管体系。
  (五)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发改委、规划、建委、房产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把好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及房屋销售等环节的标准执行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建立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评估机制。建立新建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估机制,对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1根据新建建筑节能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及节能目标,考察项目选择、评审和监管各个环节的过程,提出评估意见。
  2考核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基本内容、项目设计、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
  3通过开展节能检测,评价新建建筑节能项目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监管体系的措施和效果及各部门在监督过程中的作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