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集中在热力系统热调节改造、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控制系统改造和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方面,每个改造的既有建筑楼前应安装热计量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每户安装热计量表,鼓励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其他建筑节能改造。房产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不同组合方案,确定适合改造项目节能改造的方案,主要包括热力管网及锅炉房的节能改造、室内采暖的分户热量计量、室内温度控制、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一)2008年,根据省下达的改造任务,确定改造项目,统计总改造面积,完成城市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建设厅。同时,尝试建立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并在市本级范围内选取2个办公建筑或者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供热计量设施的设计安装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试点工作。
(二)2009年至2010年采暖期前,我市各级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基本完成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达到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要求,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三)2010年至2011年采暖期前,制定适合我市的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模式,完成6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改造。
(四)2020年采暖期前,其他既有建筑基本完成建筑节能改造,达到热计量的要求。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建筑现状调查和能耗统计
12008年10月1日前,房产部门要完成建筑基本状况调查。统计出市、县级以上既有建筑在地域、种类、建成年代和结构形式、采暖空调方式上的分布情况及使用状况,包括各种类型建筑的建设年代、数量、建筑面积;每种类型的户型平面;建筑物形状、朝向、层高、围护结构构造体系(外墙、屋顶、外窗、地面、地下室和保温材料),围护结构保温损伤和缺损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今后每年新建建筑统计数据入库制度,为今后我市制定长期的大规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22008年10月1日前,房产部门要完成建筑能耗统计。确定各供热系统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和全年总能耗量统计。要建立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实行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对不同类型建筑能耗进行抽样调查。根据近年的能耗年度总量,确定不同类型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量指标,对供热方式、热源热效率、管网分布形式、管网工况匹配、管网水力平衡状况以及室内热力系统等进行统计。
3确定单位面积建筑能耗基线及分项能耗定量比例。房产、城建、电业等部门要在建筑现状调查和能耗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全市不同建筑形式、不同供热形式的单位面积建筑能耗基线数据库,统计典型建筑采暖、电气制备、生活用气的年耗能量和各自所占比例,分析建筑本体及供热系统等不同部分的能耗状况及节能潜力,确定改造后单位面积建筑能耗基线,为既有建筑的能耗诊断和改造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