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洛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洛政[2008]68号 2008年5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洛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洛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影响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持续好转,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洛阳提供保障。
一、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饮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从源头抓起,深入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行为,解决农药等有害物物质残留超标问题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以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规范小作坊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推动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以严厉打击购进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和巩固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供应北京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严厉打击购进、使用、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猪肉等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突出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