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府办发〔2008〕4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来临时间比往年较早,且强降雨天气增多。为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分布范围广,危害性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做好受灾害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各级政府为防治地质灾害所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认识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密切配合、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地质灾害特别危险点危急程度及受胁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真正做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急程度底数清、情况明。排查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查”(一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查原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有加剧的情况;三查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四查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地质灾害特别危险点、重大隐患点跟踪管理制度、日报制度、周报制度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执行情况;五查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特别危险点,要设置隐患点警示标志,落实监测人员,要积极采取撤离、避让、搬迁等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各县、特区、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于2008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