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1458号)


北京汇众益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局同意你公司设立“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鲁志宏;学校负责人:刘晓丽;办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路8号伟腾数码科技大厦13A 楼13房;培训项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四级)、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五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办学地址

董事会(理事会)

成员名单

法定

代表人

校长

核准工种和级别

1

广州市汇众益智职业培训学校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路8号伟腾数码科技大厦13A楼13房

鲁志宏、李新科、韩辉、孙武钢、陈盛东

鲁志宏

刘晓丽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五级)、数字视频策划师(五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