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技协服务部开设“污泥处理工”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技协服务部开设“污泥处理工”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234号)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技协服务部:

  你单位《关于市政污水处理行业职业培训授权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本局同意你单位开设如下的培训项目:污泥处理工(五、四级)、污水化验监测工(五、四级)、下水道养护工(五、四级)、泵站操作工(五、四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