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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石油协调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石油协调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延有关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延安市石油协调办公室的通知》(延市编发〔2007〕59号),“延安市石油协调办公室”印章已刻制就绪,从即日起启用。原“延安市石油开发钻前工作办公室”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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