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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南昌供电公司2008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南昌供电公司2008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2008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2008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预案
(南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西南昌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今年南昌电力有序供应工作管理,提高电网应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做到有序和有效相结合,多措并举,力争在电网高峰用电时段限电不拉闸,以满足南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特制定2008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预案。
  一、指导原则
  (一)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遵循“发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实行“先错、后避、再限、最后拉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实现限电不拉闸,特别是不拉10KV以上的线路。
  (二)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当电网发生超出供电能力,必须采取拉闸限电措施时,电网调度机构要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高科技以及用电量少、贡献大的企业用电合理需要。电网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尽力确保南昌市区的用电,确保关系到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设施用电。
  (三)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区的用电发展情况,合理调剂用电负荷,制定科学合理的迎峰度夏计划。以科学、经济、政府指令为手段,切实做好迎峰度夏预案的落实,确保有序供电的正常实施。加强企业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用电查处力度。通报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保证用电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四)供需平衡、留有裕度的原则。严格执行《江西电网计划用电管理办法》,按照电网供应能力,分解落实用电负荷控制和错峰、避峰任务。加大负荷预测和电力需求分析工作。随时了解用电负荷和客户用电情况,合理调度,及时对错峰、避峰计划进行滚动修正,做到先紧后松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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