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
行业协会是由同业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依法登记,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社会实现有序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行业协会发展较快,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拓展合作与交流、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还存在着结构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到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进一步加快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南昌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等措施,积极支持和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二、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区域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两篇文章,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民间化为方向,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协调关系、规范行为、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