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关于保障农业生产用油供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内部明电[2008]9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农业用油高峰时期,为确保农用柴油供应,方便农机具加油,现将省农业厅、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关于保障农业生产用油供应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协调,认真做好农用柴油供应工作,确保春耕和全年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保障农业生产用油供应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石油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农用柴油供应工作,保障春耕和全年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春耕生产期间对农业机械用油实定点、定量、定价供应
拖拉机、耕整机和插秧机等农田作业机械一律凭县级农机部门和石油公司核发的《农机作业供油证》加油。《农机作业供油证》实行一机一证。农机部门核定各类农业机械单机作业量和柴油需求量,在《农机作业供油证》上予以注明,并送定点加油站备案。石油公司对持有《农机作业供油证》的农业机械实行三定供油:即定点、定数量、定价格供油。
二、及时启用农村小型柴油供应网点
对农业用油需求大、位置合适乡镇,要立即启用小型柴油供应网点,原则上要做到每个乡镇要有1个以上供应网点,以满足农业生产用油需要。有条件的石油分公司可以组织配送车,送油到田间地头,为农机手加油提供方便。
三、落实便民措施,方便机手加油
各石油分公司和加油站点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农机手加油,尽量减少农机手往返加油站的时间和次数。在核定的供油数量内,允许农机手凭供油证自带容器加油,不得限量供应。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凭跨区作业证,各加油站应保证其作业用油。在生产繁忙和供油紧张时期,各加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农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