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专项斗争整治的重点:
(一)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高发问题。
(二)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问题。
(三)其他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本地区需要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提出具体措施。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6月初至7月上旬)。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收购废旧物品站点。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督查,强化措施,严密防范,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三电”设施正常运转。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区县要按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对“三电”专项斗争进行总结。市“三电”办将对各区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l、进一步加大对现行案件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查处,对久侦不破的重大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摧毁犯罪网络。
2、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近年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要加强督查,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通缉,逐一落实追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
3、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l、集中清查。5月下旬和7月下旬,各区县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小熔炉、小冶炼厂以及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
2、加强监管。各级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包括有进口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的监管。逐步建立废旧金属收购行业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