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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铜川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铜川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8〕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铜川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铜川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

  为了确保完成2008年度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任务,根据《2008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和《铜川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实话意见。
  一、实施范围
  2008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在全市四个区县,即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全面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工程。按照年度招录计划完成为基层招录公务员107名。
  (二)基层教师、医疗卫生、农技队伍建设工程。为每个区县高中、农村初中招聘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10名;为每个区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5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5名(其中已经完成招聘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3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的乡镇卫生院本年度不再招录);为每个区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6名;为每个区县乡镇招聘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毕业生5名。
  设立师范、医学专业助学金名额,资助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
  (三)支农、支教、支医(以下简称“三支”)工程。选派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各区县所属乡镇开展“三支”工作。市级单位选派107名,各区县各选派20名
  (四)学历教育工程。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进行学历教育。
  开展贫困高中生跟踪资助工作,每区县确定50名。
  (五)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全市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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