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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659号)


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定为6年。请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换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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