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措施与政策保障
(一)建立高效务实协调机制。成立省信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研究制定全省信息服务业的重大发展战略,统筹协调解决全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鼓励自主创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通过市场准入、研发投入、工程带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投融资支持等综合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二是培育创新氛围和文化。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龙头设立信息服务示范和创新孵化平台,支持和鼓励自主创新。三是实施品牌战略。选择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信息服务项目重点培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新投入。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信息服务业建设投融资机制。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以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引入风险投资,培育风险投资企业,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造风险资本与商业信贷、股票与债券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投融资政策环境,保障风险投资机制与企业自主创新、孵化和成长的有机结合。
(四)落实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精神,使信息服务企业全面享受有关土地使用、用电价费、税收、工商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信息服务业的专项支持,重点用于支持关系社会民生、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带头示范效应,但短期内不能由市场驱动的信息服务项目。
(五)打造区位优势。积极培育和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使其成为我省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四川在国家信息服务业区域布局中的地位,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未来新的信息服务业基地布局。积极申报国家各类发展专项,进一步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
(六)加快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加强信息服务业相关学科建设,着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信息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鼓励学校和社会合作培养信息服务业人才;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培养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
(七)营造发展环境。规范实施城市改造中对通信基础设施的迁建补偿。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坚决打击破坏、偷盗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通信基础设施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