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和便捷的服务。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在专栏内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充分发挥专栏在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中的“桥梁”作用,了解公众的需求,听取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二)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权威性和标准文本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和机制,从内容和形式上加以规范;侧重公布地方性文件、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拓展丰富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服务功能,落实相关配套设施,使查阅内容更加丰富,查阅方式更加便捷。
五、进一步推进学习培训有效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把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要继续采取集中授课、开办讲座、座谈研讨、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多路并进,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持续、深入地做好
《条例》学习培训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在5月上旬举办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期培训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下半年将继续安排2~3期培训班,对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轮训,着力提升我市整体工作水平。
六、进一步加大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力度
(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在平时工作中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向上一级工作机构报送工作信息,并在年底前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和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凡是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进行通报,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继续加强工作交流,通过专题调研、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各级之间、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