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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裕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的职业中介业务歇业的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裕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的职业中介业务歇业的函
(穗劳社函〔2008〕720号)
广州市裕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歇业申请收悉。根据《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开展的职业中介业务歇业,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歇业时间为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二、
请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
歇业期间,由本局收存你单位《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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