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水稻机收工作的通知
(渝农机发[2008]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
近年来,在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水稻机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减轻了农民收获劳动强度,有效地解决了水稻收获季节劳动力不足的突出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2008年水稻机收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水稻机收工作,确保水稻机收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机收工作的领导
各级农机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水稻机收工作作为农业抗灾自救、恢复生产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水稻机收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克服水稻机收中的各种困难,确保市政府下达的水稻机收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是农口部门整合后的第一年,市农机办将在市农委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水稻机收工作,由市农机办领导牵头成立3个水稻机收督导组,负责全市机收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查指导工作。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组织机构,做好辖区内机收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水稻机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准备,确保机收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年度机收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准备,进一步做好水稻机收各项工作。
第一、要积极与辖区内机收的重点区域的乡镇政府联系,加强指导,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社。同时提前向农户宣传动员,搞好放水晾田,为开展机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机收组织、安全生产防范机制和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确保机收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第三、摸清辖区内机收重点区域道路状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治完善,保证水稻机收通行的需要。
第四、做好本地联合收割机检修、年审和机手培训工作,办理好跨区机收作业证的发放和登记。
第五、各区县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核实机收面积和机具配置情况,落实引机数量,极早主动与外地农机部门、机收组织和机手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