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合肥区域性电子政务核心平台,实现与六安、巢湖电子政务联网,共同构成经济圈电子政务核心平台,实现区域内政府部门及单位横向网、纵向网的互联互通。
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建设区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电子商务在农业、工业、商业等领域的应用水平,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辐射能力的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建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数字化管理物流配送中心。
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区域社会公共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加大省会经济圈内“城市一卡通”工程的推广力度,在金融、科教、商业、交通、医疗、社保等行业广泛使用IC卡,并在圈内率先联网,向一卡多用方向发展。
专栏7:近期重点实施的八大工程
巢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大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强面源污染防治,适时引江济巢,增大湖水稀释自净能力,修复巢湖生态系统,开辟城市第二水源,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做好水资源预警监测,努力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
滨湖地区综合开发工程:以环湖大道建设为契机,加快滨湖观光度假区、生态保育区、城市综合功能区、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步伐,努力将滨湖地区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以生态旅游、和谐人居、新型产业、环保城市为特色的综合开发区。
省会经济圈快速交通工程:以城际快速交通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运输组织和管理,全面提高综合运输能力,增强快捷便利性,尽快形成省会经济圈“1小时通勤圈”。
开发区一体化建设工程。推进区域内各类园区建立全面合作同盟机制、稀缺要素资源共享机制、优势产业分工机制和对外招商引资协作机制,加快圈内开发区的一体化进程。
泛巢湖旅游开发工程:加快区域旅游联动步伐,建成以合肥为中心,以巢湖、大别山为依托,两小时高速路程为半径,共同构建泛巢湖国家级旅游区。
大别山生态保育工程:继续实施封山育林,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皖西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形成有特色的大别山生态经济圈。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力推进引江济淮、引江济巢工程,加快实施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水资源保护,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工程:合理配置和共享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流交通信息化、制造业信息化、社会信用信息化、公共信息资源建设、“一卡通”和旅游信息化八大工程。
第四篇 政策措施
第十三章 建立区域合作协调体系
第一节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省会经济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政府牵头,三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参加,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经济圈发展规划,研究、协调经济圈重大政策和建设问题。借鉴长三角“研究决策-确定专题-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在三市充分商讨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确定当年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若干专题,组织三市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并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建立三市联席会议制度。三市定期举办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构建省会经济圈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定期召开三市政府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操作层面的问题,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的全方位合作机制。
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区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专家和企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区域发展协商与协调。
建立统计考核制度。设立省会经济圈统计指标体系,按年度发布统计分析报告。在分别考核三市的基础上,对经济圈一体化进程和整体竞争力提升进行年度评价分析,提出评价分析报告。
构建利益共享机制。研究提出区域产值、税收分成和环保容量调剂补偿政策,促进产业的集中和集聚。大型跨区域盈利性项目,鼓励采取联合共建、股份制运作、利益分享的方式建设。大型跨区域公益性项目,可按不同行政区域受益程度的大小确定出资比例建设。
研究主体功能分区。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原则,结合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积极研究省会经济圈主体功能分区。
第二节 打造共同对外平台
共建对外招商引资平台。推动省会经济圈整体对外招商。建立招商引资利益分配等协调机制,联合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按产业分工和开发区建设导向,协调招商引资工作,避免区域内部恶性竞争。在三市关联度大、协作效应强的领域,联合开展组团招商。
共创“省会经济圈”品牌。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共同宣传省会经济圈政策环境优势,开展以“省会经济圈”为主体的经济文化活动,在文化、旅游、生态、科教等领域,策划一批有省会经济圈特色的标志性项目。建立省会经济圈门户网站。争取国内外对省会经济圈的关注,扩大省会经济圈的影响力。
共建高效政府服务体制。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加强为经济圈建设的服务意识,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打破行政区划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障碍。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的透明度,清理政府审批事项,减化审批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在用地、税费、劳动、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等方面,三市政策协调一致。
第十四章 建立健全区域发展政策体系
第一节 产业促进政策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对投资主体跨行政区的横向经济联合、投资或产业转移等经济活动,相关城市可按投资比例共同分享产值、销售收入和税收。对区域内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名牌企业、高科技企业的重组、联合,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打破银行贷款发放的地域限制,推动各银行开展异地贷款业务。采取财政出资、吸纳社会资本入股等方式,设立各种商业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加以扶持和引导。协调、统一三市财政对外来投资的补贴和优惠政策,防止恶性竞争。
统一产业准入政策。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凡是符合区域鼓励的产业门类,不分内资外资和所有制形式,都享受政策优惠。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的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