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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会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龙河口、梅山、响洪甸等大型水库加固任务,全面开展中型水库加固,加快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消除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

  开展山洪泥石流防治。在大别山区结合水土保持加强生态建设,通过风险管理、灾害治理和加强预警预报,逐步完善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治体系。

第五节 保障能源供给



  保障电力供给。加强电网建设,增强电力电量输入输出能力,建成500KV西通道,联接500KV六安、合肥、巢湖变电站,形成环网。继续建设和完善区域220KV供电网络,实现分层分区供电。建成合肥电厂五期、华能巢湖电厂,适时扩建区域内发电企业,扩大装机规模。

  保障石油、天然气供应。积极争取国家石油管道和石油战略储备在区域内新增布点。延伸天然气管道至区域内主要市县。大力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使天然气向采暖、汽车燃料等领域推广,实现开发利用多样化。

  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兴建一批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和规模养殖小区相配套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小水电、薪炭林等农村能源工作。

第六节 加快信息化建设



  率先建成“数字省会经济圈”,构建与长三角对接的信息平台。对三市现有网络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网络布局,提高网络覆盖率和传输能力。以合肥为中心,统筹规划区域内各类基础信息网络,完善区域内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专用信息网络,建成区域性电子政务网络交换主节点,并与六安、巢湖电子政务网络共同构成区域电子政务核心平台,实现域内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区域内电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的三网融合。到2015年,区域互联网宽带用户达到250万户,城乡宽带接入网覆盖率达80%,取消或者降低漫游费用,积极争取实现固定电话统一区号。

第六章 推动要素市场共建共享

第一节 建设区域性金融市场



  建设合肥区域金融中心。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围绕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引导驻皖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总部在滨湖新区布点聚集,开办和设置营业机构。培育合肥跨区域的金融服务功能,发挥其对金融资源和其他市场要素的聚集、辐射和服务功能,满足省会经济圈金融服务需求。力争到2015年,使合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稳健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鼓励三市地方金融机构通过相互参股、并购等方式加强战略合作,培育区域性金融控股集团和产权交易机构。支持徽商银行加快在三市设立分支机构,发挥省信用担保集团对区域内各类担保机构地资金和信用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动组建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推动“金融同城”。构建区域金融服务公共平台,推进跨区域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和即时兑付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三市信贷投放、票据处理、资金清算、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网上协同办理。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三市政府与金融机构信息交流、重点事项协调机制。搭建银企沟通与对接平台。加快经济圈内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强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加大失信惩戒和逃废债务惩处力度,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

第二节 构建区域技术市场



  建设区域技术交易中心。合肥市牵头组建区域性技术交易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发布、技术开发与推广、专利技术推广和转化应用、实用技术和科技知识培训、技术产权交易等活动,加快合肥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向六安和巢湖转移,形成跨区域的技术转移协作网络。

  发展技术市场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机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开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评估机构等技术市场协作服务体系,促进技术市场规范发展。

第三节 建设区域人力资源市场



  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改造提升现有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合作,建设区域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和高级人才数据库,扩大联网规模,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人力资源区域共享和优化配置。强化劳动人事代理服务,完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主体的合法权益。

  优化人力资源流动环境。清除区域人力资源流动中的各种壁垒,畅通人力资源跨部门、跨地区流动渠道,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建立科学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职称评定、成果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和政府津贴等政策措施,吸引圈外优秀科技人才加盟省会经济圈。

第七章 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及合作

第一节 共同加强污染防治



  统筹区域水环境保护。制定实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全流域联合环境治理。共同制定统一的行业排放标准,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发展,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的小企业,确保工业达标排放并逐步提高其标准。减少生活污染排放,加强巢湖治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引江济巢工作,改善巢湖水质。在区域主导风向上共建生态走廊,在巢湖沿岸建设环湖生态廊道、湿地公园,发挥巢湖水体景观和旅游价值。加强六安五大水库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

  统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天然气利用、集中供热等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在区域内划定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禁燃区,禁止建设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实行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逐步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控制区域固体废物污染。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市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强化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第二节 优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与淘汰制度。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制定皖西生态屏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两岸项目落户的环保门槛。严禁布局有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防止有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进入。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达标地区新上项目,必须通过关停治理污染源置换排污指标。对与环境保护要求不相适应的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实行关、停、并、转、迁。对规模不大、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落后的生产能力,实行强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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