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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深化本市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的共同发展与繁荣,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在继续推进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合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市场和产业领域合作;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时,注重引导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在开展经济支持与合作的同时,注重开展智力方面的支持与合作,努力开创本市与周边地区合作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道路连接工程建设,畅通经济交流通道

  交通不畅是制约周边地区发展、影响产业合作的重要因素。要加快北京连接周边地区的道路建设,搞好京承、京开、京平、京包高速公路建设和国道108、109、111的提级改造,抓紧建成徐尹路、通香路、密兴路等对接公路。积极支持张石高速公路等周边地区交通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京石第二高速公路北京段的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密涿高速及支线公路规划安排的衔接协调工作,畅通与周边地区的经济交流通道。

  三、加快市场对接,支持周边地区农副产品进京

  周边地区具有发展农牧产业的丰富资源和蔬菜错季上市的有利条件,本市有着巨大而稳定的农副产品市场需求。要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农副产品市场合作,支持北京企业扩大在周边地区的农牧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将本市的生猪、肉牛、奶牛、蛋禽等畜牧业养殖基地向周边适宜发展的地区转移。支持当地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共同搭建农副产品信息交流平台,推进周边地区农副产品生产与北京市场的衔接,建立和完善保定、张家口、承德等地区的农副产品进京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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