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济组织确有困难,暂不为参保人缴费的,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并在《被征地经济组织社会保险登记表》中予以明确。
(十二)选择转为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
1、申请条件。
经济组织已经实施“村改居”,全体参保人已经“农转居”。
2、提交材料。
由经济组织填写《被征地经济组织社会保险登记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三、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一)对于《办法》实施前征地的经济组织,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经济组织的账户进行征缴;对于《办法》实施后新征地的经济组织,养老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从“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划入中财政专户。
(二)首次参保的被征地经济组织,在参保当月需到所在区地税部门办理委托划扣养老保险费的手续。
(三)正常情况下,地税部门在每月的17日前划扣养老保险费。如果划缴不成功,经济组织需及时到所在区地税部门的征收大厅进行补缴,如超过当月的28日仍未缴交当月的养老保险费的,地税部门将作为欠缴养老保险费处理。
四、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
(一)申领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年满60周岁;
2.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
(二)提供的材料:
1.《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
2.申领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的表证:
《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待遇发放的形式及时间: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将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按时足额直接发至领取人的银行存折。
经济组织在为参保人首次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为该申领人办理基本养老金个人银行存折。银行存折由经济组织在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次月凭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到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被征地农民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的18日前划入申领人个人的银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