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8〕10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省农业厅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农业厅)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承包权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对加强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土地权益是农民各项权益的核心,是广大农民最直接、最现实和最根本的利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依法保障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动摇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动摇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就动摇了农村社会和谐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上是稳定的。但是,从各地的反映及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看,也有个别地方存在具体执行土地承包法规政策不到位的现象,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引起了群众的不满,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问题,是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从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和工作责任感,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