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村村民之间因土地承包而产生承包土地使用界线争议,村民就其纠纷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处理,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因乡镇人民政府不具有对承包土地使用界线争议进行裁决的法定职责,故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拆迁人在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批准的行为,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拆迁人在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批准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7、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就补偿安置进行裁决后,被拆迁人又针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等提起行政诉讼的,如何处理?
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就补偿安置进行裁决后,因被拆迁人的权益可通过对补偿安置裁决的合法性审查予以保护,故对被拆迁人又针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等提起的行政诉讼,应裁定驳回起诉。
8、建设项目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建设项目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9、自然人非正常死亡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调查结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