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达州市纳税30强企业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达州市纳税30强企业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7年度达州市纳税30强企业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六日

  2007年度达州市纳税30强企业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彰显纳税人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树立纳税先进、纳税光荣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开展本活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07年度达州市纳税30强、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洪波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吴应刚、市国税局局长罗清、市地税局局长陈坤林、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王隆毅、达州日报社社长刘方棠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地税局局长陈坤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纳税30强、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及资格审定
  纳税30强的评选条件:2007年度纳税总额在900万元以上,无偷税行为,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先进纳税户的评选条件:依法诚信纳税,无偷、欠税行为。协税护税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代征义务,积极协税护税。资格审查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
  四、宣传形式
  (一)大会表彰
  以市政府名义出文并召开“2007年度达州市纳税30强、先进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表彰大会”,邀请受表彰的纳税企业负责人、个体私营大户代表参加。介绍受表彰企业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和国、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拉开纳税宣传活动的序幕。
  (二)媒体宣传
  1.由《达州日报》负责制作《达州市2007年度纳税30强、先进户纳税户、协税护税先进集体光荣榜》专版,公布全市2007年度受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
  2.由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负责开设《达州市2007年度纳税30强企业、先进纳税户风采》专栏,分企业制作专题片进行形象展播宣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