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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1、管理考核 卫生监督派出机构隶属区、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实行垂直管理,并定期进行考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综合(稽查)管理机构对监督分所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稽查和指导。派出机构按照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工作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派出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考核。
  2、实行分所长负责制 派出机构设立分所长,卫生监督员在分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上报所在地区域内新开办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本区域内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工作制度 (1)AB岗工作制;(2)一次性告知制度;(3)首问负责制;(4)工作例会制;(5)重大事件报告制;(6)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7)文书、信息管理制度;(8)信访接待制度;(9)档案管理制度;(10)服务承诺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廉洁自律制度;(13)工作联系制度;(14)卫生检测仪器管理规定;(15)执法证据、没收物品保管处理规定;(16)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制定的其他制度。
  (四)档案管理
  档案采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挥网络优势,采用电子化文书管理,统一格式,便于查找。
  1、业务档案 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以一个管理相对人为单位建立一个监管单位;为监督对象建立专门的基础档案。按照《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试行)的要求;依据一户一档的方法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2、文书档案
  (1)专项检查:要求有计划或通知、过程性资料、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小结等。
  (2)投诉举报:要求有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若属取缔的;则另制作“取缔报备表、卫生行政取缔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审批书”。
  (3)各类报表:包括年报表、汇总表、本底(登记表)等见电子化管理内容。
  3、照片档案
  每年按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执法等分类归档成册。照片档案按照要求归档。
  4、电子化管理
  (1)卫生许可证统一通过协同软件完成受理、发证、换证工作,机构领导、管理员、分所、办证中心根据各自不同权限对发证全过程进行实时察看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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