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喷雾器、汽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提供。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帮助灾区协调恢复生产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等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物资保障
各级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以备救灾应急。州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部分资金,由州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县市两级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储备,满足三级、四级灾害应急响应所需救灾物资的调供。
(三)信息保障
各级突发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农业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各级突发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五)宣传保障
各级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植保植检部门及其他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四、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应急防治指挥系统
成立大理州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全州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成立相应的病虫鼠害防治指挥部,并根据本预案的原则,制定本辖区的应急防治预案,报州应急防治指挥部备案。
大理州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李 雄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常务副指挥长:施双林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专职副指挥长:王兆炜 州农业局局长
成 员:
段学友 州林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