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认真贯彻粮食的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增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烤烟收购价调整政策,确保农民增产增收。认真落实城乡用电同价政策,加快农网改造进程,进一步扩大农村“两改一同价”成果。加强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差率控制措施的监管,据实从严核定运杂费。落实对化肥生产企业电价、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抑制化肥价格大幅上涨,保障市场供应。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提高政府对化肥市场的调控能力。

  (五)建立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促进生猪生产的扶持措施,完善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波动,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变化对价格的影响。

  (六)加强对农机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等农村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认真落实好鲜活农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跨区域调运畅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损耗,促进农民增收。

  三、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设节约型社会

  (七)认真贯彻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保证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的执行。切实加强市场供应的监管,鼓励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提高旺季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全州市场稳定供应。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正确执行国家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宣传贯彻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促进垃圾焚烧、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管理,优化和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八)按照楚雄州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鼓励水资源循环使用。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推行阶梯式水价和高耗水行业差别水价制度,对城市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地下水加倍征收水资源费,建立农村供水计量收费制度,促进农业节约用水。

  (九)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革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率。强化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和监管措施,认真贯彻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清理、规范和完善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等现有收费政策和存在问题,为建立水能、矿产、生物、旅游等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实施办法提供依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