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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08]3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目标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洪工程体系和防灾减灾的非工程措施,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在现状工程标准内,做到水库不垮坝,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工矿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科学调度,全力抗洪抢险救灾,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计划蓄水,做到抗旱防汛统筹兼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制

  (一)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在汛情发生时,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部门和行业责任制。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行业的防汛工作。防汛任务重的,要组建防汛领导班子,指定专人负责防汛日常工作。要制定防汛计划,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完成防汛任务。

  (三)落实领导包工程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工包一项或两项重点工程。包工程技术负责人,要为包工程行政领导当好参谋。包工程负责人,要根据本地本工程的抗洪除涝能力、工程存在的问题和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组织群众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果断处理防汛中遇到的问题,抗洪抢险时,当好一线指挥员。包工程负责人实行常年分包,把防汛安全与抗旱及工程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程抗洪和除涝能力。

  (四)强化防汛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防汛抗旱指挥部常设机构。非汛期履行政府防汛抗旱管理职能,汛期是政府领导人决策、指挥防汛的参谋部和作战部,负责防汛预案编制、组织防汛检查、制定工作计划、部署任务、监督防汛责任制执行情况、提供防汛信息、上报下达防汛指令等。汛期24小时值班,严禁空岗、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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