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情况的通报
(黑市政字〔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令第10号)及《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评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07〕54号)的要求,市政府组成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组于2007年10月9日至12月18日,对各地及85个中省市直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考核结果
市政府检查组对各地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机构建设、考评机制、执法人员管理、行政行为、执法案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北安市人民政府、嫩江县人民政府、孙吴县人民政府、逊克县人民政府及市农委、人口计生委、人事局、财政局、建设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审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国税局、地税局、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黑河边防检查站、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二、工作经验和基本作法
2007年,各地及各执法部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成立领导组织,细化工作责任,基本形成了“人人有其权,人人有其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全面提高了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基本保障。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听证制度、复议制度、罚缴分离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等内容公布于众。各地、各部门能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创立了一些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制度。孙吴县人民政府建立定期征求意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定期评议政府及各单位、部门依法行政情况;逊克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逊克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建设局建立了执法目标、执法规程、执法考核、过错追究“四点一线”的管理体制。这些不同层面制度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2007年度,各地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的制订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