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十二)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与司法部门、新闻媒体的协同配合,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新举措、新经验,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效果。重点抓好“关注民生热点,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查处行政违法案件,定期向社会曝光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认真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真正起到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市司法局、广播电视局配合。
  六、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十三)各地要对照《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决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法制办负责。
  (二十四)市政府将在年内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帮助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对贯彻落实《决定》不力的,除在目标责任制考评中扣减相应的分数外,必要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市编委办、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配合。
  (二十五)开展依法行政达标单位创建活动。从今年起,各地和各部门都要在本地、本部门中评选一定比例的单位,按照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进行依法行政达标单位评选,达标单位逐年递增,争取在2014年之前,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均纳入达标单位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实现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市编委办、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六)继续组织依法行政示范县经验交流和学习考察活动。年内省里要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示范县经验交流会,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孙吴县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经验材料。
  (二十七)加强县(市)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地要按照《决定》和黑龙江编办黑编(2004)3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以适应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此项工作由市编委办、法制办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