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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等部门关于外省籍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 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前)。

  市级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检查相关台帐、实地抽查的方式,对本次外省籍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决定成立外省籍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江跃儿任组长,市农林局副局长戴晓忠、市交通委副主任顾辉辉、市公安局副局长邬振悦、市安监局副局长竺学平任副组长,市农机监理所所长苗承舟、市公路局副局长黄再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和平、市安全监管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均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由戴晓忠副局长任主任。市领导小组重点抓好新城区域的外省籍拖拉机的专项整治,负责面上的指导。市农林局将安排一定的资金,视各地整治成效,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落实经费,明确职责,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 全面履行外省籍拖拉机安全监管职责。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外省籍拖拉机的整治作为一项份内的重要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好农机安全管理中的合力作用。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公安局驻农林局公安交通管理联络室、乡镇交通工作站等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联合、紧密、长效的农机安全管理机制。

  (三) 强化信息的汇总、报送。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和汇总当地外省籍拖拉机整治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外省籍拖拉机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原因,及时制订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整治情况(附件5)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小组。

  附件2 :
  外省籍拖拉机登记清册(按省籍)

序号

号牌号码

行驶证姓名

驾驶人姓名

核发机关

现住地址

行驶证地址

年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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