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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9号)要求,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在预防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提供有力保障。今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认真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增强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紧抓住纠风工作主线,以民为本,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纠风工作全过程,把纠风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开展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作。根据《金华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2008〕20号),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加快建立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的长效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的评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授予“金华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评议和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终对获奖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实行摘牌制度,取消荣誉称号。
  三、进一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力度,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和纪律多种手段,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顶风违纪违法案件,切实遏制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整合行政审批项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规范建设,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遏制“潜规则”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努力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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