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农民购买先进农机具,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发展适应当地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机械装备。
(三)向热带高效农业倾斜,向水稻、瓜果菜等生产关键环节倾斜。
(四)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
(五)操作程序科学、简便、真实、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根据我市农业发展和农民购机需求,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2008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专项补贴资金和市地方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实施范围覆盖全市2区6镇和地方农场。项目规模,我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约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00万元,市财政配套补贴资金约500万元。
五、补贴农机具种类及补贴机具的确定
(一)补贴机具种类。
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排灌机械、畜产品生产机械、水产品生产机械等9大类30种机具。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1、动力机械类。
(1)手扶拖拉机(8马力≤功率≤15马力);
(2)25-40马力拖拉机(25马力≤功率<40马力);
(3)40-80马力拖拉机(40马力≤功率<80马力);
(4)80马力以上拖拉机(功率≥80马力);
2、耕作机械类。
(1)深松机;
(2)深耕犁;
(3)旋耕机;
(4)水田耕整机(含机耕船);
(5)机引耙;
3、种植机械类。
(1)育秧播种机组;
(2)水稻机动插秧机
4.植保机械类。
(1)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
(2)担架(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喷杆式机动喷雾机;
(4)风送式机动喷雾机;
(5)烟雾机。
5.收获机械类。
(1)全喂入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